赛事:中超直播 时间:2021-03-13 14:02 浏览:520
北京时间3月12日,据公众号“长三角法苑”报道,江苏俱乐部员工已经委托律师,对于俱乐部应支付的补偿进行维权。
“长三角法苑”报道如下
2021年2月28日,江苏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下简称俱乐部)发布公告称,停止所属各球队的运营。自此,员工开始人心惶惶。一些多年前从舜天足球俱乐部就一路伴随而来的老员工,明白了他们没做错什么,但即使取得了最好的成绩,大厦将倾,蝼蚁不存。
截止到3月11日,该俱乐部员工(非球员、教练员)的1、2月份工资,上年度的奖金,依然未付。这中间还有一个本来即便再穷的公司也要支付劳动报酬的时间节点:春节。
常理上,如果不是财务出现问题,该俱乐部应当和所有企业一样,绝不至于春节都不发上年度的奖金。其实,恰恰在春节前不久的元月29日,该俱乐部就已经要求员工签署格式《和解协议》,协议第一条就要求员工同意“在2021年7月1日前将2020年应发未发费用(即双方工作合同中约定的工资和奖金)分批次发放完毕”。草草了了的《和解协议》甚至连违约金条款的时间都将2021年错写成了2020年。
3月9日上午,这些员工来到俱乐部,和俱乐部人事杨硕先生以及苏宁集团方面派来的一位女人事,进行当面沟通。
关于经济补偿,俱乐部人事说,原来方案只是补偿N+1,这已包含全部条件,至于工资还是后来争取的。也就是说,原先补偿标准是5年(备注:苏宁接手足球俱乐部的年限为5年)再加1年,现在是5+3,也就是说把2021年1、2两个月工资也争取来了。现场的集团人事也肯定了俱乐部人事的说法。至于补偿年限,她称,这些员工在苏宁接手前,也就是“在舜天的(年限),我们这边没有资料,我们查不实“。现场员工立即就接话“我们可以给你(备注:指资料)”。于是这些老员工,现场你一言我一语给两位人事进行俱乐部历史普及。
为了搞清楚俱乐部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是否要包含此前舜天时代的年限,本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提供如下背景信息:
也就是说,2015年12月22日,原江苏国信舜天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2021年1月20日,该公司再次更名为江苏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这些员工从舜天旗下被转移至苏宁旗下,单位仅仅是换了名称,他们也并未获得过经济补偿。至此,两位人事提及的方案中只对苏宁接手后年限进行补偿,却不负责此前舜天的工作年限恐难行通。
3月10日上午,谈无可谈的员工们来到了南京市石头城公园边上的一家律所,接洽专业律师,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开启法律维权行动。